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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4 月 29 日发布深建字〔2026〕86 号通知,对住房限购与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步优化,自 4 月 30 日起施行。限购调整方面,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(本市户籍或社保/个税连续缴满 1 年的非户籍家庭)可在现有购房资格之外,在福田区、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再增购 1 套商品住房;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户籍家庭,也可在上述三区购买 1 套,门槛进一步降低。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,单独申请上限由此前调整为 70 万元,共同申请合并计算上限为 130 万元;首套房可在此基础上上浮 60%;初婚初育家庭与有两孩及以上家庭分别可上浮 50% 和 70%;购买保障性住房上浮 40%。 此次调整是深圳自 2024 年底以来持续推进楼市政策松绑的一部分,叠加此前已落地的取消豪宅税、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等举措,核心城区(福田、南山)与宝安部分区域的购房资格限制已相当宽松。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步提升,被认为尤其惠及以公积金作为主要贷款渠道的刚需与改善型买家;政策窗口选在五一黄金周前夕落地,亦被市场解读为借假期成交窗口加速去库存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